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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刑法》考前背诵计划与建议

2017-10-25 19:44:45 http://www.txexam.com 作者:tianxinggk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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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刑法背诵计划

    一、背诵内容计划

    时间

    背诵及完成内容

    具体内容

    第一天

    按背诵建议背诵《刘凤科讲刑法之精粹卷》考点一至考点三十四;

    刑法概说:考点一至三;

    犯罪概说:考点四;

    犯罪成立条件:考点五至二十四;

    故意犯罪的特殊形态:考点二十五至二十七;

    共同犯罪:考点二十八至三十四。

    二、背诵建议

    时间

    重点背诵考点

    背诵提要

    第一天

    考点二:刑法解释

    考点三:刑法的适用范围

    考点十四:单位犯罪

    考点十五、十六:正当防卫

    考点二十、二十一:事实认识错误

    考点二十六:犯罪未遂

    考点二十七:犯罪中止

    考点三十:间接正犯

    考点三十一:教唆犯

    该日背诵内容多以理论性极强的知识版块为主,如违法阻却事由、犯罪成立条件、犯罪形态、共同犯罪。重要考点均为知识块中的重点细节,因此是该日背诵方法应当是以理解为主,记忆为辅。

    尤其是犯罪成立条件故意犯罪形态共同犯罪这三章内容,应当结合例子对相关知识点进行记忆,如不作为行为的判断、因果关系中介入因素的认定,事实认识错误这一块应当着重理解不同的例子,在一些条件发生变化的时候就会得出不同的结论。在共同犯罪理论中,把握不法事实认定和责任归属的可分性,准确适用共犯原则

    这些知识内容如果仅靠单纯的死记硬背,并无法有效地辅助做题。而且这些理论知识在刑法实体法中属于极为重要的基础,在分则中对具体罪名进行运用时也会借助总则的知识结合罪名特点予以判断,因此要格外注意该日背诵内容的特殊性,多以案例、判断以及推理的方式对重点考点进行反复理解和记忆。

    三、思维导图(刑法概说、犯罪成立条件、故意犯罪形态、共同犯罪)







    一、背诵内容计划

    时间

    背诵及完成内容

    具体内容

    第二天

    按背诵建议背诵《刘凤科讲刑法之精粹卷》考点三十五至考点五十九内容;

    罪数:考点三十五至考三十八;

    刑罚体系:考点三十九至四十一;

    刑罚裁量:考点四十二至四十三;

    刑罚执行:考点四十四;

    刑罚消灭:考点四十五;

    危害国家安全罪:考点四十六;

    危害公共安全罪:考点四十七;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考点四十八至五十五;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考点五十六至五十九。

    二、背诵建议

    时间

    重点背诵考点

    背诵提要

    第二天

    考点四十至四十四:刑罚论

    考点四十七:帮助恐怖活动罪、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

    考点五十一:洗钱罪

    考点五十二:信用卡诈骗罪、保险诈骗罪

    考点五十六: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

    考点五十七: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罪

    考点五十八:非法拘禁罪、绑架罪、拐卖妇女、儿童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

    考点五十九:诬告陷害罪、虐待罪、强迫劳动罪

    该日背诵内容分为三部分。

    第一部分:罪数,应当结合例子对相关知识点进行记忆,如想象竞合数罪并罚等情况,只读概念略显抽象、生硬,遇到题目依然难以判断,务必结合典型案例,遇题目用经典案例进行套用。

    第二部分:刑罚论,以记忆为主,总论部分最需要记忆的内容,着重记忆主刑附加刑的适用;累犯自首的适用条件;数罪并罚的计算方法(尤其是关于漏罪的新理论)、缓刑的适用;减刑假释制度的适用。

    第三部分:分则,分则的学习需要熟悉罪名,理解各罪成立条件、侵犯的法益。其次,对于重点罪名,单纯的理解是不够的,要结合总则部分、经典案例进行学习。


    三、思维导图(刑罚的体系、刑罚的裁量、刑罚的执行、刑罚的消灭、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一、背诵内容计划

    时间

    背诵及完成内容

    具体内容

    第三天

    按背诵建议背诵《刘凤科讲刑法之精粹卷》考点六十至考点八十内容;

    侵犯财产罪:考点六十至六十八;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考点六十九至七十四;

    贪污贿赂犯罪:考点七十五至七十八;

    渎职罪:考点七十九;

    危害国防利益罪与军人违反职责罪:考点八十。

    二、背诵建议

    时间

    重点背诵考点

    背诵提要

    第三天

    考点六十:侵犯财产犯罪基本结构

    考点六十二:侵占罪

    考点六十三:盗窃罪

    考点六十四:抢夺罪

    考点六十五:抢劫罪

    考点六十六:诈骗罪

    考点六十七:敲诈勒索罪

    考点六十九:招摇撞骗罪、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代替考试罪、寻衅滋事罪

    考点七十: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妨害作证罪

    考点七十一: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倒卖文物罪、偷越国边境罪

    考点七十二:非法行医罪、盗伐林木罪

    考点七十三: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考点七十四: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

    考点七十五:贪污罪

    考点七十六:挪用公款罪

    考点七十七:受贿罪

    考点七十八:行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

    考点七十九:徇私枉法罪、滥用职权与玩忽职守罪

    这部分一共涉及分则中四部分的内容,其中侵犯财产罪、贪污罪是两个比较重要的部分。一、侵犯财产罪部分:内容比较多,需要对比理解记忆相关知识点。比如:盗窃抢夺抢劫可以对比记忆;诈骗与敲诈勒索可以对比记忆;同时对于重点罪名:一方面,要记忆相关的构成要件加重情节、特殊的司法解释等知识;另一方面,单纯记忆还是不够的,要结合相关真题加深理解,通过题目明确考试的重点和挖坑点。二、对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部分,着重掌握几个常考的、新增的知识点即可。三、对于贪污罪,这是每年的必考点,所以重点掌握,对重点罪名的成立主体要求,行为要求等内容熟练掌握,此外结合相关真题、金题勤加练习。四、对于后面章节大家可以通过背诵记忆的方式掌握大概的内容,不用太过具体掌握了。

    三、思维导图(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危害国防利益罪与军人违反职责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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