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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精讲】学习计划及课后检验 (31-38)

2018-03-22 17:02:52 http://www.txexam.com 作者:tianxinggk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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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1-34讲

    01

    课前准备

    听课前先独立预习《刘凤科讲刑法之精讲卷》第162-185页,不懂的地方用笔标注出来。

    02

    学习目标

    学习本次课程,请掌握以下重点内容:

    1.掌握不同身份者的共同犯罪;

    2.掌握不同共犯形式的错误;

    3.掌握共犯与犯罪形态;

    4.掌握共犯人的分类及其处罚原则;

    5.掌握罪数区分标准与方法;

    6.掌握法条竞合的基本原理;

    7.掌握法条竞合的特征与表现;

    8.了解连续犯的特征及处罚原则;

    9.了解集合犯的类型;

    10.掌握吸收一罪,重点掌握不可罚的事后行为;

    11.掌握想象竞合与法条竞合的区别;

    12.掌握想象竞合的处理原则;

    03

    课后检验

    学习完本次课程,请大家独立思考下列问题答案:

    1.不作为犯的共犯和不作为方式的共犯的区别,能举例区分?

    2.共犯形式的错误如何处理?

    3.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及其刑事责任如何认定?

    4.区分罪数时,需要考虑哪些具体问题?

    5.法条竞合的特征和具体表现有哪些?

    6.对于连续犯,处罚原则如何,举例说明

    7.包括一罪有几种?

    8.想象竞合与法条竞合有什么区别?



    随堂检测

    1.关于共同犯罪的论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4/2/10)

    A无责任能力者与有责任能力者共同实施危害行为的,有责任能力者均为间接正犯

    B持不同犯罪故意的人共同实施危害行为的,不可能成立共同犯罪

    C在片面的对向犯中,双方都成立共同犯罪

    D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但不能据此否认片面的共犯

    2.甲欲杀丙,假意与乙商议去丙家“盗窃”,由乙在室外望风,乙照办。甲进入丙家将丙杀害,出来后骗乙说未窃得财物。乙信以为真,悻然离去。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7/2/7)

    A甲欺骗乙望风,构成间接正犯。间接正犯不影响对共同犯罪的认定,甲、乙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

    B乙企图帮助甲实施盗窃行为,却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故对乙应以盗窃罪的帮助犯未遂论处

    C对甲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对乙以非法侵入住宅罪论处。两人虽然罪名不同,但仍然构成共同犯罪

    D乙客观上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帮助犯,但因其仅有盗窃故意,故应在盗窃罪法定刑的范围内对其量刑

    3.关于法条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不考虑数额)?(2016/2/11)

    A.即使认为盗窃与诈骗是对立关系,一行为针对同一具体对象(同一具体结果)也完全可能同时触犯盗窃罪与诈骗罪

    B.即使认为故意杀人与故意伤害是对立关系,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罪也存在法条竞合关系

    C.如认为法条竞合仅限于侵害一犯罪客体的情形,冒充警察骗取数额巨大的财物时,就会形成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的法条竞合

    D.即便认为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是对立关系,若行为人使用公款赌博,在不能查明其是否具有归还公款的意思时,也能认定构成挪用公款罪

    4.关于罪数的判断,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7/2/8)

    A甲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而盗窃国家机关证件,并持该证件招摇撞骗。甲成立盗窃国家机关证件罪和招摇撞骗罪,数罪并罚

    B乙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行驶 20 公里后,不慎撞死路人张某。因已发生实害结果,乙不构成危险驾驶罪,仅构成交通肇事罪

    C丙以欺诈手段骗取李某的名画。李某发觉受骗,要求丙返还,丙施以暴力迫使李某放弃。丙构成诈骗罪与抢劫罪,数罪并罚

    D已婚的丁明知杨某是现役军人的配偶,却仍然与之结婚。丁构成重婚罪与破坏军婚罪的想象竞合犯

    5.关于法条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不考虑数额)?(2016/2/11)

    A即使认为盗窃与诈骗是对立关系,一行为针对同一具体对象(同一具体结果)也完全可能同时触犯盗窃罪与诈骗罪

    B即使认为故意杀人与故意伤害是对立关系,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罪也存在法条竞合关系

    C如认为法条竞合仅限于侵害一犯罪客体的情形,冒充警察骗取数额巨大的财物时,就会形成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的法条竞合

    D即便认为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是对立关系,若行为人使用公款赌博,在不能查明其是否具有归还公款的意思时,也能认定构成挪用公款罪


      答   案  

    【答案】D

    【解析】①间接正犯属于正犯,要求对违法事实起到支配、控制或者决定性作用。所以判断间接正犯的关键在于是否对违法事实起到支配、控制或者决定性作用,而不是看是否有责任能力,故无责任能力者与有责任能力者共同实施危害行为的,并不意味着有责任能力者一定支配、控制了整个危害行为,所以不能认为有责任能力者均为间接正犯。A 选项说法错误。

    ②按照违法层面的共犯理论,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有意识地实施违法行为,即共同犯罪理论是解决违法层面中违法事实的归属问题,并不解决责任的归属问题。所以,二人以上是否具有相同的犯罪故意并不影响共同犯罪的成立。B 选项说法错误。

    ③在片面的对向犯中,存在着仅有一方的行为被认定为犯罪,而另一方的行为并未被规定为犯罪。这种情形并不属于“二人以上共同实施刑法禁止的违法行为”,不能认定为共同犯罪,仅有一方的行为被认定为犯罪。C 选项说法错误。

    ④共同犯罪的因果关系(正犯引起结果、教唆犯与帮助犯通过正犯而引起结果)包括物理的因果关系和心理的因果关系,而片面共犯也可以共同引起法益侵害,故也可以成立共同犯罪。D 选项说法正确。

    【答案】C

    【解析】①甲实施了杀人行为,成立故意杀人罪,同时触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属于牵连犯,择一重罪论处。甲谎称盗窃,但并未实施盗窃行为,故不成立盗窃罪。

    ②乙误以为甲盗窃财物而为其望风,但甲实际上并未实施盗窃行为,按照共犯从属性理论,乙不成立盗窃罪(未遂)的帮助犯。

    ③甲实施了杀人行为,乙为甲的杀人行为提供了客观上的帮助行为,但乙没有杀人故意,故乙不成立故意杀人罪。

    ④但乙为甲非法侵入住宅的行为提供了心理帮助,主观上也有帮助的故意,故乙成立非法

    侵入住宅罪。综上,甲、乙具有共犯关系,但甲成立故意杀人罪,乙成立非法侵

    入住宅罪(按照违法层面的共犯理论,成立共犯不要求二人以上罪名相同)。

    ABD选项说法错误,C 选项说法正确。本题正确答案为 C。

    【答案】 D

    【解析】①如果认为盗窃与诈骗是对立关系,一行为针对同一具体对象(同一具体结果)不可能同时触犯盗窃罪与诈骗罪,否则就不是对立关系。当然,行为针对不同对

    象造成不同法益侵犯结果,针对不同对象可能成立诈骗罪与盗窃罪,属于想象竞合犯。A 选项说法错误。

    ②法条竞合是指构成要件之间存在着包含关系,如果认为故意杀人与故意伤害是对立关系,就不可能是法条竞合关系。对立关系不可能存在法条竞合关系。B 选项说法错误。

    ③如果认为法条竞合仅限于侵害一犯罪客体的情形,即法条竞合只能侵犯一个法益,冒充警察骗取数额巨大的财物的,就不可能形成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的法条竞合,因为招摇撞骗罪侵犯的法益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公信力,侵犯的是社会管理秩序,社会公共秩序,而诈骗罪侵犯的法益是他人的财产利益,属于不同的法益。C 选项说法错误。

    ④挪用公款进行赌博的行为属于挪用公款进行违法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如果不能查明其具有归还公款的意思,就能认定构成挪用公款罪;即使认为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是对立关系的,也完全不影响挪用公款罪的成立。D 选项说法正确。

    【答案】 A

    【解析】①甲的行为成立盗窃国家机关证件罪与招摇撞骗罪,二者虽然具有手段目的关系,但在社会生活中不具有通常性,即不具有类型性的牵连关系,不属于牵连犯,而应当数罪并罚。当然,如果甲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再进行招摇撞骗行为的,则属于牵连犯,应当择一重罪处罚。A 选项说法正确。②乙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行驶了 20 公里,已经成立危险驾驶罪既遂;乙违章行为导致重大交通事故,成立交通肇事罪。对乙的行为,应当数罪并罚。B选项说法错误。③丙骗取李某名画的行为成立诈骗罪,之后使用暴力迫使李某放弃名画的行为成

    立抢劫罪。虽然丙有两个行为,但李某仅遭受了一个财产损失,属于狭义的包括的一罪,应当择一重罪处罚,不能数罪并罚。C 选项说法错误。④重婚罪与破坏军婚罪中“与现役军人配偶结婚”的情形具有包容关系,属于法条竞合关系,而非想象竞合犯,前者是普通法条,后者是特殊法条,但只能选择特殊法条破坏军婚罪对丁的行为定罪处罚。D 选项说法错误。

    【答案】 D

    【解析】①如果认为盗窃与诈骗是对立关系,一行为针对同一具体对象(同一具体结果)不可能同时触犯盗窃罪与诈骗罪,否则就不是对立关系。当然,行为针对不同对象造成不同法益侵犯结果,针对不同对象可能成立诈骗罪与盗窃罪,属于想象竞合犯。A 选项说法错误。②法条竞合是指构成要件之间存在着包含关系,如果认为故意杀人与故意伤害是对立关系,就不可能是法条竞合关系。对立关系不可能存在法条竞合关系。B 选项说法错误。③如果认为法条竞合仅限于侵害一犯罪客体的情形,即法条竞合只能侵犯一个法益,冒充警察骗取数额巨大的财物的,就不可能形成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的法条竞合,因为招摇撞骗罪侵犯的法益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公信力,侵犯的是社会管理秩序,社会公共秩序,而诈骗罪侵犯的法益是他人的财产利益,属于不同的法益。C 选项说法错误。④挪用公款进行赌博的行为属于挪用公款进行违法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如果不能查明其具有归还公款的意思,就能认定构成挪用公款罪;即使认为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是对立关系的,也完全不影响挪用公款罪的成立。D 选项说法正确。本题正确答案为 D。




    35-38讲

    01

    课前准备

    听课前先独立预习《刘凤科讲刑法之精讲卷》第186-223页,不懂的地方用笔标注出来。

    02

    学习目标

    学习本次课程,请掌握以下重点内容:

    1.重点掌握司法考试中牵连犯的类型;

    2.掌握刑罚的种类;

    3.掌握非刑罚处罚措施;

    4.掌握主刑的种类以及之间的期限区分;

    5.掌握死刑的适用条件;

    6.掌握附加刑的罚金和没收财产之间的关系;

    7.掌握量刑概述中的量刑原则、从轻、从重处罚以及减轻处罚;

    8.掌握一般累犯与特殊累犯;

    9.重点掌握一般自首和准自首;

    10.掌握立功的相关情形;

    11.掌握数罪并罚中的并罚方法;

    12.掌握假释制度的适用条件。

    03

    课后检验

    学习完本次课程,请大家独立思考下列问题答案:

    1.关于职业禁止的规定是怎样的?

    2.如何判断“违法所得”?

    3.禁止令的适用是如何规定的?

    4. 主刑有哪些?什么情况下才能适用死刑?

    5. 罚金的适用需要注意哪些?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是多少?如何执行?没收财产的范围、数额如何认定?

    6.一般累犯的成立条件是什么?特殊累犯的概念是什么?

    7.一般自首的成立包括哪些条件?

    8.立功有哪些情形?

    9.数罪并罚有几种情形,如何计算?

    10.减刑需要哪些条件?

    11.假释制度的本质和适用条件有哪些?



    随堂检测

    1.甲欲杀丙,假意与乙商议去丙家“盗窃”,由乙在室外望风,乙照办。甲进入丙家将丙杀害,出来后骗乙说未窃得财物。乙信以为真,悻然离去。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7/2/7)

    A甲欺骗乙望风,构成间接正犯。间接正犯不影响对共同犯罪的认定,甲、乙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

    B乙企图帮助甲实施盗窃行为,却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故对乙应以盗窃罪的帮助犯未遂论处

    C对甲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对乙以非法侵入住宅罪论处。两人虽然罪名不同,但仍然构成共同犯罪

    D乙客观上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帮助犯,但因其仅有盗窃故意,故应在盗窃罪法定刑的范围内对其量刑

    2.关于职业禁止,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2/9)

    A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犯罪的,不一定都属于“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

    B行为人违反职业禁止的决定,情节严重的,应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定罪处罚

    C判处有期徒刑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同时决定职业禁止的,在有期徒刑与剥夺政治权利均执行完毕后,才能执行职业禁止

    D职业禁止的期限均为 3 年至 5 年

    3.关于累犯,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对累犯和犯罪集团的积极参加者,不适用缓刑

    B对累犯,如假释后对所居住的社区无不良影响的,法院可决定假释

    C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累犯,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法院可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D犯恐怖活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刑罚执行完毕后的第12年又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成立累犯

    4.关于自首,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绑架他人作为人质并与警察对峙,经警察劝说放弃了犯罪。甲是在“犯罪过程中”而不是“犯罪以后”自动投案,不符合自首条件

    B乙交通肇事后留在现场救助伤员,并报告交管部门发生了事故。交警到达现场询问时,乙否认了自己的行为。乙不成立自首

    C丙故意杀人后如实交代了自己的客观罪行,司法机关根据其交代认定其主观罪过为故意,丙辩称其为过失。丙不成立自首

    D丁犯罪后,仅因形迹可疑而被盘问、教育,便交代了自己所犯罪行,但拒不交代真实身份。丁不属于如实供述,不成立自首

    5.关于数罪并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7/2/55)

    A甲犯某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犯另一罪被判处拘役6个月。对甲只需执行有期徒刑

    B乙犯某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犯另一罪被判处管制1年。对乙应在有期徒刑执行完毕后,继续执行管制

    C丙犯某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执行4年后发现应被判处拘役的漏罪。数罪并罚后,对丙只需再执行尚未执行的2年有期徒刑

    D丁犯某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执行4年后被假释,在假释考验期内犯应被

    判处1年管制的新罪。对丁再执行2年有期徒刑后,执行1年管制

    6.在符合“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的前提下,关于减刑、假释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7/2/11)

    A甲因爆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已服刑10年,确有悔改表现,无再犯危险。对甲可以假释

    B乙因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已服刑5年,确有悔改表现,无再犯危险。对乙可优先适用假释

    C丙犯贪污罪被判处无期徒刑,拒不交代贪污款去向,一直未退赃。丙已服刑20年,确有悔改表现,无再犯危险。对丙可假释

    D丁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已服刑3年,一直未退赃。丁虽在服刑中有重大技术革新,成绩突出,对其也不得减刑


      答   案  

    【答案】C

    【考点】本题主要考查共犯、牵连犯的问题。

    【解析】①甲实施了杀人行为,成立故意杀人罪,同时触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属于牵连犯,择一重罪论处。甲谎称盗窃,但并未实施盗窃行为,故不成立盗窃罪。②乙误以为甲盗窃财物而为其望风,但甲实际上并未实施盗窃行为,按照共犯从属性理论,乙不成立盗窃罪(未遂)的帮助犯。③甲实施了杀人行为,乙为甲的杀人行为提供了客观上的帮助行为,但乙没有杀人故意,故乙不成立故意杀人罪。④但乙为甲非法侵入住宅的行为提供了心理帮助,主观上也有帮助的故意,故乙成立非法侵入住宅罪。综上,甲、乙具有共犯关系,但甲成立故意杀人罪,乙成立非法侵入住宅罪(按照违法层面的共犯理论,成立共犯不要求二人以上罪名相同)。ABD选项说法错误,C 选项说法正确。

    【答案】B

    【考点】本题主要考查职业禁止的相关问题。

    【解析】①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要求和职业便利相关联,一定属于“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的犯罪。A 选项说法错误。②被禁止从事相关职业的人违反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决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按照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论处。B 选项说法正确。③职业禁止的时间是从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开始执行其刑期,期限为 3 年到 5 年,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是针对主刑而言,而不包含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是从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开始。因此,职业禁止的执行应该和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同时开始执行。C 选项说法错误。④《刑法》第 37 条之一规定,职业禁止期限为 3 年至 5 年,但第 3 款还规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对其从事相关职业另有禁止或者限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如《证券法》存在终身禁止的情况。D 选项说法错误。

    【答案】D

    【解析】①依照《刑法》第74条的规定,对于累犯与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并不包括“积极参加者”。A 选项说法错误。

    ②依照《刑法》第81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于累犯,不得假释。因此,只要是累犯,均不得假释。B 选项说法错误。

    ③依照《刑法》第50条第 二款的规定,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故限制减刑不包括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累犯。C 选项说法错误。

    ④依照《刑法》第66条的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特殊累犯)论处。上述三种类型的犯罪成立特殊累犯,不受时间限制。D 选项说法正确。

    【答案】B

    【解析】①自首的认定要求“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其中“犯罪以后”是指犯罪呈现终了状态之后,而终了状态包括犯罪预备、未遂、中止或者既遂。甲绑架他人并与警察对峙,虽然尚在犯罪过程中,但经警察劝说放弃了犯罪,甲的行为已经终了(已经既遂),即甲的犯罪行为已经结束。甲的行为符合“犯罪以后自动投案的条件”,只要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当然属于自首。A 选项说法错误。

    ②自首的成立要求“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乙的行为成立交通肇事罪,虽然之后打电话报警,但并未承认自己的犯罪行为,其行为不属于主动将自己置于司法机关控制之下、表示愿意接受法律的审判,不属于自动投案,故不成立自首。B 选项说法正确。

    ③丙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属于自首。丙辩称自己主观罪过为过失,即为自己做轻罪辩护,不影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认定,因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只需要如实供述自己的影响定罪的客观违法事实即可。C 选项说法错误。

    ④犯罪后仅因形迹可疑而被盘问教育,然后主动交代了自己犯罪行为的,属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应当认定为自首。至于犯罪人是否交代自己的真实身份,不影响自首的认定。D 选项说法错误。

    【答案】ABCD

    【解析】①《刑法》第 69 条第2款规定:“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故对甲只需要执行有期徒刑。A选项说法正确。

    ②《刑法》第 69 条第2款规定:“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故对乙应在有期徒刑执行完毕后,继续执行管制。B选项说法正确。

    ③丙在执行有期徒刑的过程中被发现漏罪,应当采取“先并后减”的原则:将先前判决的结果有期徒刑6年与漏罪判决结果拘役并罚,仅执行6年有期徒刑,减去实际执行的4年有期徒刑,还需要执行2年有期徒刑。C选项说法正确。

    ④丁在执行有期徒刑的过程中再犯新罪,应当采取“先减后并”的原则:先前判决的6年有期徒刑减去已经执行完毕的4年有期徒刑,将剩下的2年有期徒刑与

    新罪判决结果1年管制并罚,应先执行有期徒刑,再执行管制。D选项说法正确。

    【答案】B

    【解析】①《刑法》第81条第2款规定:“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甲因爆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不得假释。A选项说法错误。

    ②乙因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实际服刑5年,已经超过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而且确有悔改表现,无再犯危险,可以假释。B选项说法正确。

    ③按照相关司法解释,对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罪犯,不积极退赃、协助追缴赃款赃物、赔偿损失,或者服刑期间利用个人影响力和社会关系等不正当手段意图获得减刑、假释的,不认定其“确有悔改表现”。故对丙不得假释。丁所犯罪行不属于上述不得减刑的犯罪。CD选项说法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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