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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宝典第一步:攻略“刘钟徐”,拿下三大实体法!

2017-12-24 15:06:07 http://www.txexam.com 作者:tianxinggk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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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导语

    导学免费课程已经陆续上传有一段时间了,意味着新一轮法考的备考之路已经开始。这里瑞瑞也希望大家在听课之余,多多思考,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话虽这样说,但一部分刚“上路”的小伙伴有时还是云里雾里的状态,在跟着课走,但总感觉没有一个方向,学到的东西没有办法转化,不知道自己学了什么。


    那在继续跟课之前,瑞瑞就要带大家来看一下,导学阶段你需要掌握到什么程度及刑法民法的学习方法与小计划。




    刑法导学 · 学习计划


    导学阶段的刑法课程,旨在讲解法考中对刑法考察的基本框架和基础的知识点。同时在此阶段也为广大学者介绍刑法学习的技巧和特点,为今后的进一步学习奠定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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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搭建刑法学框架。刑法学根据我国现行《刑法》分为总则、分则两部分,其中总则包括:刑法概说、犯罪概说、犯罪构成、不法(构成要件符合性、违法性阻却事由)、责任(主观构成要件符合性、有责性阻却事由)、犯罪未完成形态、共同犯罪、罪数形态、刑罚论;分则中包括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危害国防利益罪、军人违反职责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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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次,对于总则部分的学习,熟悉基础知识点。包括刑法总则中司法解释、立法解释;罪刑法定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刑法的溯及力;犯罪构成的要件分类;加重的构成要件与量刑规则;二阶层理论(违法与有责);真正不作为犯;特殊身份与单位犯罪;违法性阻却事由;故意犯罪的特殊形态;共同犯罪基本原理;想象竞合与法条竞合;主刑、附加刑;减刑、假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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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次,对于刑法分则部分的学习,要结合总则内容。刑法分则是与刑法总则相互联系的,分则部分的考察往往结合总则进行。因此,在学习分则过程中,要结合总则进行。按照现行《刑法》,分则部分按照所侵犯的法益不同分为十个章节,其中难点、要点主要集中于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以及贪污贿赂罪中,需要加以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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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导学阶段的学习要注意回顾、总结,刑法是涉及剥夺自由甚至生命的法律,其重要程度与复杂程度成正比,要进行多次回顾才能领悟其中奥秘。



    民法导学 · 学习计划


    我们每个人从出生到死亡基本上都是生活在民法的框架范围内,因此学习好民法,掌握好民法,运用好民法就显得颇具实际意义和现实意义。在法考界有“得民刑者得天下”的说法,每年的民法考试分值在90分左右,因此民法在法考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并且民法是私法的基础,商法,经济法等学科中涉及到的法律关系都可归结到民法上来,因此,学好民法是学好其他法的基础。所以说民法的重要地位就不用多说了。


    民法体系庞杂,发展历程源远流长,民法理论更是博大精深,因此民法有一定的难度,往往作为复习司考的排头兵。所以掌握好学习方法很重要。民法复习可以分为多个阶段,各个阶段侧重点不同,在每个阶段需要针对不同的问题,各个击破。前一个阶段时后一个阶段的基础,后一个阶段是前一个阶段的巩固,这样环环相扣,不断加深对民法知识点的理解和记忆。下边我们来说一下民法在导学阶段如何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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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需要和民法有个熟悉的过程,利用20天的时间把讲义看上一遍,了解民法在司法考试中会考什么。目的是为了解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制度,为以后的民法学习打好基础,将自己薄弱的知识点标示出来,为以后复习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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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次,第一步:在听老师的课之前,把讲义再预习一下。此时的预习,就是要不求甚解的去把即将学习的和老师在视频中将要讲到的内容看一遍。


    第二步:听着老师的课程,看着讲义,认真学习当天课程的内容,争取把老师讲课的内容全部消化吸收。


    第三步:听完课后,把真题的相应部分做了,以巩固当时所学的知识。(比如当天老师的讲课内容是民法总则,听完课后需要把真题里的民法总则部分做了。)


    第四步:做完真题后,把所学部分的讲义再快速的看一遍,由于这已是第三遍,所以会速度很快,但是收获会很多,温故的作用是不可忽视的。



    行政法导学 · 学习计划


    导学阶段的行政法课程,旨在构建行政法的框架,学习行政法的基础知识。2018年法考已经拉开帷幕,需稳扎稳打,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在导学阶段需要掌握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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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构建学习框架,掌握行政法的内容体系,了解学什么。

    1.行政法概述。行政法概述是行政法的基础,对基本概念的学习是为整个行政法的学习打下基础,如什么是行政、行政权、行政法律关系、行政法,用历史发展的角度分析行政法相关知识。其中基本原则是重要内容,行政法的论述题上只有一个考点就是对基本原则的考查,要引起大家的重视。

    2.行使行政权的主体,即“行政组织法”。行政组织法是学习行政法的起点和基础。直接考查的有中央和地方各级行政机关、被授权组织以及派出机关、内设机构和派出机构的主体资格,以及对于《公务员法》的考查。

    3.行政行为法。行政行为法是行政主体为了实现行政管理的目的,运用行政权作出行政管理行为。包括抽象行政行为的制定程序,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生效、效力的问题,以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公开等具体类型化的行政行为。

    4.行政救济法。行政救济法是对行政主体行使行政权的监督及对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的救济方式和救济制度,包括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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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次,在掌握了行政法内容体系后,还要知道怎么学。

    法考是科学性很强,并且有规律可循的考试,我们要将知识转化为分数,就要领会考试中行政法的出题方向。要遵循“重者恒重”的出题规律,对于重要考点,不能走马观花,要学会、学懂、学通。如行政诉讼法就是重中之重,在行政法命题分值上稳居半壁江山,其中行政诉讼法的受案范围、复议与诉讼的关系、诉讼参加人、裁判类型以及执行都是每年的重复考点。并且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也是在考试中不厌其烦的出题角度。

    对于其他重要考点,要遵循“稳中求变”的规律,在学习中,既要做到把握重点,又要做到全面兼顾。

    #结语#

    当你的导学阶段结束后,你的民法刑法行政法就会有了一个很好的基础,在接下来的几个阶段学习就更加容易简单,由于系统强化等其他阶段要学习的内容很多,不仅仅是民刑行政的知识,所以在导学阶段需要把这三大实体法的基础知识掌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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