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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法考生福利 | 民诉精讲复习计划 10天

2019-04-04 16:30:14 http://www.txexam.com 作者:tianxinggk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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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诉精讲学习计划


    DAY 1

    学习课程:

    民诉法第1——441281——31页)


    学科目标:

    1.理解民事诉讼行为的性质;

    2.掌握民事诉讼行为和民事诉讼法律两者间的关系;

    3.掌握民事纠纷的多元化解决机制的特点;

    4.分别掌握民商事仲裁和人民调解的效力;

    5.了解司法程序的体系结构;

    6.掌握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具体内容和具体要求;

    7.掌握民事诉讼基本制度的含义;


    课后任务:

    1.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和民事诉讼主体的区别与联系有哪些?

    2.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自治程度如何判断?

    3.民商事仲裁和劳动争议仲裁的特点与区别有哪些?

    4.人民调解协议的效力和司法确认裁定书的效力如何判断?

    5.准确区分平等原则和同等、对等原则;辩论原则与处分原则以及诚实信用原则?

    6.民事检察监督原则的适用对象、具体体现、主要手段分别是什么?

    7.法定不公开审理与依申请可以不公开审理的情形分别有哪些?

    8.回避制度的适用对象、回避情形、三种回避方式、决定机关与救济机制分别是什么?

    9.审判组织形式与程序类型的关系有哪些?

    10.一审终审的特殊情形有哪些?

    DAY 2

    学习课程:

    民诉法第44129——9432632——65页)


    学科目标:

    1.掌握诉、诉讼标的、诉讼标的物、诉讼标的额的概念;

    2.掌握诉的三种类型的识别;

    3.掌握反诉的判断;

    4.重点掌握主管与管辖的关系;


    课后任务:

    1.正确区分诉的三大要素:诉的主体、诉讼标的和诉讼理由是什么?

    2.确认之诉、给付之诉和变更之诉如何判断?

    3.反诉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4.反诉的特点和构成要件是什么?

    5.重点记忆知识产权案件的管辖范围是什么?

    6.简述一般地域管辖和特殊地域管辖的例外规定有哪些?

    7.专属管辖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8.简述指定管辖的三种情形有哪些?

    9.移送管辖与管辖权转移的区别有哪些?

    DAY 3

    学习课程:

    民诉法第94327——12020966——82页)


    学科目标:

    1. 掌握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诉讼权利能力、民事诉讼行为能力的概念及;

    2. 掌握当事人适格主体的例外情形;

    3. 掌握不同类型案件中原、被告的确定;

    4. 掌握必要共同诉讼和普通共同诉讼的异同;

    5. 掌握代表人诉讼的种类;


    课后任务:

    1. 民事诉讼权利能力、诉讼行为能力、当事人适格三者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2. 不同类型案件中原告和被告如何确定?

    3. 必要共同诉讼的主要情形及其与普通共同诉讼的异同有哪些?

    4. 代表人诉讼与共同诉讼的关系是什么?

    5. 诉讼代表人的确定及其权限是什么?

    6. 起诉时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与起诉时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如何适用?

    DAY 4

    学习课程:

    民诉法第120209——14433282——99页)


    学科目标:

    1.掌握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和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的区别;

    2.掌握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与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区别;

    3.掌握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提起条件、当事人诉讼地位的确定、审判组织、审理方式、审理后的处理方式;

    4.掌握第三人撤销之诉与执行异议、案外人申请再审等制度的关系;


    课后任务:

    1.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与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的适用范围、主体资格、起诉条件分别是什么?

    2.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与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之间区别有哪些?

    3.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条件有哪些?

    4.法院不予受理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情形有哪些?

    5.受理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法律效果是什么?

    6.第三人撤销之诉与再审的关系是什么?

    7.第三人撤销之诉与案外人执行异议的关系是什么?

    DAY 5

    学习课程:

    144333——1739:00100——123页)


    学科目标:

    1. 了解法定期间与指定期间和可变期间与不可变期间之间的规律;

    2. 掌握期间顺延的法定情形;

    3. 掌握民诉中重要的期间;

    4. 掌握送达的主体和送达的方式;

    5. 掌握各种送达方式适用的条件;

    6. 掌握诉前保全和诉讼中保全的条件、管辖法院;

    7. 掌握不同阶段保全提供担保的不同要求;

    8. 掌握保全的解除和转换;

    9. 掌握先予执行的适用范围;

    10. 了解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构成要件和种类;

    11. 掌握妨害民事诉讼行为所采取的强制措施的适用;

    12. 掌握不得适用法院调解的情形和应当适用法院调解的情形;

    13. 掌握调解协议和调解书的关系;

    课后任务:

    1. 指定期间均为可变期间,法定期间均为不可变期间这种说法是否正确?

    2. 诉讼文书的在途时间和当事人参诉的在途时间是否包括在期限之内?

    3. 谁享有申请顺延诉讼期限的决定权?

    4. 不计算在审限内的期间有哪些?

    5. 在直接送达中,当事人拒签送达回证是否影响送达效力?

    6. 不适用留置送达的情形有哪些?

    7. 电子送达的前提是什么?

    8. 转交送达的对象有哪些?

    9. 公告送达的条件以及不能适用公告送达的情形?

    10. 诉前保全和诉中保全,其提供担保的数额有何区分?

    11. 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是多久?

    12. 法院应当解除保全措施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13. 法院作出先予执行裁定的条件有哪些?

    14. 对罚款和拘留决定不服的救济方式是什么?

    15. 不得适用法院调解的情形有哪些?

    16. 诉讼和解和诉讼调解的异同有哪些?

    17. 法院调解法律效力的具体表现有哪些?

    DAY 6

    学习课程:

    1739:00——22讲(124——154页)


    学科目标:

    1.了解民事证据的特征;

    2.掌握民事证据的法定种类;

    3.掌握书证和物证的区分;

    4.掌握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的区分;

    5.掌握证人类型和作证方式;

    6.掌握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和专家辅助人的异同;

    7.掌握本证、反证;直接证据间接证据的区分;

    8.了解免证事实的范围;

    9.掌握自认的主体、方式和自认的效果;

    10.掌握证明责任的一般分配;

    11.掌握侵权案件证明责任的分配;

    12.掌握法院依职权自行收集证据的情形;

    13.掌握举证期限的时限和逾期举证的法律后果;

    14.掌握不公开质证的法定情形;

    15.掌握民诉中非法证据排除;


    课后任务:

    1.证据需要同时满足哪三个特征才具有证据资格?

    2.我国民事诉讼的法定证据包括哪八种?

    3.依据证明对象的不同,同一证据是否可能既是书证又是物证?

    4.U盘上的视频是视听资料还是电子数据?

    5.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否能做证人?

    6.单位是否能成为民诉中的证人?

    7.证人拒签保证书的后果?

    8.比较鉴定人和专家辅助人的异同点;

    9.判断本证与反证的三步法?

    10.原始证据与直接证据是否有关系?

    11.诉讼自认与认诺如何区分?

    12.不适用自认的情形有哪些?

    13.一般侵权案件中的证明责任如何分配?

    14.在环境污染案件中哪一证明责任要件倒置?

    15.法院依职权自行调取的证据有哪些?

    16.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案件的举证期限分别是?

    17.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是依申请不公开质证还是法定不公开质证?

    18.什么样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需要排除的?

    DAY 7

    学习课程:

    民诉法第23——2633:55155——184页)

    学科目标:

    1. 掌握起诉的条件;

    2. 掌握人民法院对起诉的审查与受理;

    3. 掌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法定情形;

    4. 掌握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诉讼请求的区别;

    5. 了解开庭审理前的分流机制;

    6. 掌握撤诉和缺席判决的情形;

    7. 掌握延期审理、诉讼中止和诉讼终结的法定情形;

    8. 掌握民事法律文书的种类与适用范围;

    9. 掌握简易程序适用的范围;

    10. 掌握不得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

    11. 掌握简易程序的审理特点;

    12. 掌握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的转化;

    13. 掌握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条件和特点;

    14. 掌握小额诉讼程序审级制度的特殊性;

    课后任务:

    1. 起诉对原告和被告的要求是什么?

    2.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起诉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3. 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诉讼请求分别适用的法律文书?

    4. 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诉讼请求分别适用的条件?

    5. 开庭审理前的分流机制主要解决哪些问题?

    6. 应当合并审理的情形有哪些?

    7. 一审中撤回起诉的法律后果?

    8. 缺席判决的适用对象和主要情形有?

    9. 诉讼中止和延期审理的法定情形与对比?

    10. 法定文书的主要类型有哪几种,分别使用哪些情形?

    11. 可以申请复议的法律文书有哪些?

    12. 不得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情形有?

    13. 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的情形有?

    14. 不得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案件有哪些?

    15. 小额诉讼向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的转化情形?

    DAY 8

    学习课程:

    2633:56——第30讲(185页——215页)


    学科目标:

    1. 掌握上诉的实质要件和时限要件;

    2. 掌握特殊情况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的确定;

    3. 掌握二审中撤回上诉的条件及法律后果;

    4. 掌握二审中的撤回起诉的条件和法律后果;

    5. 掌握二审中撤回上诉和撤回起诉的异同;

    6. 掌握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的审理范围和方式;

    7. 掌握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不开庭的情形;

    8. 掌握二审案件的调解和和解;

    9. 掌握二审案件的裁判方式;

    10. 掌握审判监督程序的适用范围;

    11. 掌握审判监督程序的三种主体及再审事由;

    12. 掌握审判监督案件的审理程序;

    13. 掌握审判监督案件的裁判;

    课后任务:

    1. 在上诉案件中如何确定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的当事人地位?

    2. 不能上诉的判决有哪些?

    3. 可以上诉的裁定有哪些?

    4. 调解书是否可以上诉?

    5. 对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时限分别是多久?

    6. 第二审案件是否可以通过协议来进行约定管辖?

    7. 二审案件中申请撤回上诉的时间不同相对的法律后果分别是什么?

    8. 二审法院可以不开庭审理的情形有哪些?

    9. 二审案件审理中调解和和解的结案方式分别有哪些?

    10. 二审的裁判方式有哪些?分别适用哪些情形?

    11. 重复起诉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2. 审判监督程序的功能是什么?

    13. 哪些主体可以申请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分别的法定事由有哪些?

    14. 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再审申请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15. 抗诉和检察建议的区别有哪些?

    16. 不同主体申请再审的审理方式有什么不同?

    17. 再审案件的裁判方式有哪些?


    DAY 9

    学习课程:

    31——3325:40216——237页)


    学科目标:

    1. 掌握特别程序案件的特点;

    2. 掌握选民资格案件的性质;

    3. 掌握宣告公民失踪案件的申请条件和法律后果;

    4. 掌握失踪人重新出现后的处理;

    5. 掌握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的程序特点;

    6. 掌握确认调解协议案件的申请条件和审理程序;

    7. 掌握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管辖法院;

    8. 掌握特别程序案件的救济途径;

    9. 掌握申请支付令的条件和支付令的法律效力;

    10. 掌握督促程序与诉讼程序的转换;

    11. 掌握公示催告程序的特点和申请条件;

    12. 掌握作出除权判决阶段的条件和效力;


    课后任务:

    1. 特别程序中审判组织形式的特殊性有哪些?

    2. 选民资格案件实质在审理上的特征有哪些?

    3. 申请宣告公民失踪的案件需要满足多久的时间限制?

    4. 宣告公民失踪的法律后果;

    5. 利害关系人和财产代管人分别向法院请求变更的区别?

    6. 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后要如何处理?

    7. 认定公民为无民或限民的程序与诉讼程序的关系?

    8. 认定财产无助案件的条件和审理程序?

    9. 申请确认调解协议案件的条件有哪些?

    10. 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司法确认案件的范围有?

    11. 实现担保物权的案件由哪个法院管辖?

    12. 申请支付令的条件有哪些?

    13. 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的情形有哪些?

    14. 对支付令提出异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5. 督促程序与诉讼程序的转换条件?

    16. 公示催告程序适用的范围有?

    17. 法院对公示催告申请的审查与处理?

    18. 除权判决的效力和利害关系人该如何救济?

    DAY 10

    学习课程:

    3325:50——3627:44238——257页)


    学科目标:

    1. 掌握执行程序的特点和原则;

    2. 掌握执行管辖的确定和执行管辖异议;

    3. 掌握执行程序的启动;

    4. 掌握执行行为异议的程序;

    5. 掌握对执行标的异议的不同种类;

    6. 掌握对执行标的异议中,认为原裁判确有错误的处理;

    7. 掌握对执行标的异议中,对执行标的物有异议的处理;

    8. 掌握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9. 掌握执行担保的方式和成立条件;

    10. 掌握执行承担的前提和具体情形;

    11. 掌握执行和解的效力;

    12. 掌握参与分配的适用条件和执行顺位;

    13. 掌握不能执行的财产种类;

    14. 掌握执行中止和执行终结的法定情形;

    课后任务:

    1. 执行程序中是否适用调解和辩论原则?

    2. 执行的根据都包括哪些内容?

    3. 不同的执行根据其执行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4. 执行管辖异议该如何提出?

    5. 对逾期执行情况审查后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6. 移送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7. 对执行行为异议的救济机制及效力?

    8. 认为原生效判决有错误的执行标的异议该如何救济?

    9. 对执行标的物的异议该如何救济?

    10. 委托执行的前提和受委托法院的权限?

    11. 执行担保的成立条件和法律后果?

    12. 执行承担的具体情形有哪些?

    13. 不履行执行和解是的救济机制有哪些?

    14. 代位执行的限制和审查标准?

    15. 发生执行回转的条件和情形都有哪些?

    16. 不能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的财产有哪些?

    17. 执行中止和执行终结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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