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债 《夫妻债务认定司法解释之一》务认定司法解释之一》
《夫妻债务认定司法解释之一》
陈老师按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认定标准又出新的司法解释了,共四条,陈老师归纳了四项条文的要旨,供大家学习、理解与记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2018年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31次会议通过,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
为正确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制定本解释。
【有夫妻共同意思表示:负债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一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没有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日常负债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没有夫妻共同意思表示:超常债务不为夫妻共同债务及其例外】
第三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司法解释的生效】
第四条 本解释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
本解释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此前作出的相关司法解释与本解释相抵触的,以本解释为准。
热烈祝贺长沙分校荣获【2017年瑞达法考最佳品牌推广加盟分校奖】
天星瑞达湖南:长沙芙蓉中路二段89号华天新城长城阁5楼(定王台省图书城对面)
咨询电话:0731-82831000 82940000 13707485686 (微信同号)
汇款户名:长沙天星职业培训学校
长沙银行帐户:8001 2956 1308 012
支付宝:13707485686(天星瑞达法考)
标签:湖南司法考试官网 湖南司法考试 国家司法考试 司法考试 司法考试真题 司法考试视频 天星司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