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文件通知,凡通过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经过法律职业资格审核的考生,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工作即将开始(201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领事宜另行通知),现就领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2019年3月29日—3月31日(休息日正常上班),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二、领取地点: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98号长沙市司法局一楼右侧法律服务大厅。公交线路:145路、26路、805路、938路、226路、259路等至省交通厅北站下。
三、提交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
四、注意事项:
1、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必须本人领取,不得代领。
2、部队考生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由本局代为一并发放。
3、香港、澳门、台湾居民证书将由司法部另行通知发放。
4、考生在前台领取排队号码,有序领取证书。本人拿到《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后,请核对证书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等相关信息。
有特殊情况请与我局联系,电话号码:0731—85409819。邮箱地址:787256849@qq.com
长沙市司法局
2019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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