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毕业压力的增加,公务员成了不少的考生的首选。公务员考试不仅可以缓解就业压力,而且是铁饭碗。所以每年的竞争还是比较激烈的。为了帮助广大的考生更好备考,下面天星培训的专家为大家罗列了比较常见的问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只有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才是2015年应届毕业生吗?
答:除此之外,(参加国考的)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有些地方延长至三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2、已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能否报考?
符合招考职位条件,经所在单位同意,且最低服务年限(五年,包括试用期)已满的可以报考。
3、报考者如何办理报名手续?如果有问题,如何进行咨询?
答:今年继续实行报考者在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办法。
4、如果因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所报职位被取消的报考者怎么办?
答:因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如果被取消,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及时在报名网站发布公告。报考这些被取消职位者可按照公告规定的时间改报其他职位。没有改报或不愿意改报其他职位者,视为弃考。弃考者的报考费将如数退还。
5、申请享受优惠政策的报考者在资格复审时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凡申请笔试加分的报考者,必须在资格复审前向各招录机关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1)回族考生须提供身份证、户口簿。
(2)因公牺牲评定为烈士的配偶或子女资格审核时,需要提供《革命烈士证明》和能够证明与烈士关系的材料;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或子女须提供县(区)以上党委、政府或自治区有关部门提供的“因公牺牲人员证明” 和能够证明与其关系的材料。
(3)取得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的人员,必须提交法律职业资格证原件,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不能作为加分的凭据。
凡报考定向职位的“两项目人员”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关材料:
①“三支一扶”大学生,资格审核时需要提供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管处室出具的证明和服务地县(市、区)项目主管部门(教育局、卫生局、农牧局、扶贫办)关于本人身份、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和服务期间的考核材料。
②“西部计划志愿者”资格审核时需要提供《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自治区项目的“志愿者”凭自治区团委出具的证明)、服务地县以上团委出具的关于其服务年限的证明和服务期间的考核材料。
以上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凡在规定时间未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凡弄虚作假的,取消录用资格。
6、报考法官、执行法官、检察官职位有何特殊要求?
答:报考法官、执行法官、检察官职位除满足招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必须取得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
7、如果因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所报职位被取消的报考者怎么办?
答:因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如果被取消,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及时在报名网站发布公告。报考这些被取消职位者可按照公告规定的时间改报其他职位。没有改报或不愿意改报其他职位者,视为弃考。弃考者的报考费将如数退还。
以上内容由天星公务员的小编整理发布。更多有关公务员报考政策可以关注天星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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